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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的轉捩點另一個討論主題是宗教改革,背景就是中世紀時教會腐敗,販賣贖罪券等等糟糕的事情,此時馬丁路德率先發動改革,公然與教會作對,提倡新的觀念,他之所以能夠成功除了因為大家對教會的反改,以及新觀念深得人心,最重要的應該還是有權利、有兵力的人支持著他,他才能逃過教會的追殺並且繼續提倡他的觀念。


其實我對這個討論題目沒什麼深入的研究,畢竟對宗教裡有許多無法用常理去解釋的東西,也不能了解為什麼宗教有這麼大的力量,所以上課時也沒有發表,唯一讓我想到很多的就是教會的腐敗。


剛當上系學會長時常常會想,一個團體,如果沒有好的組織規範,就一定要有好的領導人,如果有好的規則可以依循,那上至領導人下至所有的幹部都可以相當的輕鬆,只要照著規則走就行了,如果沒有完備的規範,為了能使團體運作順利成功,每一個人都要花上更多的力氣才能讓事情順順利利的,甚至進而思考要如何訂出一個規範讓以後的人得以參考,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領導人了。兩者造就的結果是一樣的,但每個人的付出是不一樣的,前者較為輕鬆,而後者較辛苦。>

但現在我慢慢改變這種想法了,就像基督教流傳了那麼多年,其制度之完備可以想見,照上面的理論應該是神職人員隨便做做也可以做得很好,但仍然造成了一個腐敗的狀況。然後就改變了我的想法,世界上不可能有一個完美的制度,基督教在當時掌握了相當大的權力,而權力正是使人心腐壞最好的方法,位高權重居上位已久的各神職人員,也難逃這層劫難,使得宗教不得不改革了。回到上面所說的,既然不可只依靠一個制度,那參與其中的人就相對的更加重要的,制度是死的,人才是活的,要讓一個團體順利運作,想要輕鬆做根本就是件不負責任的事情。

說到制度、權力與人,我又想到了最近學生會發生的事情,先說學生會的人,我認為每一個加入學生會或學代會或學會長之類的人,參與公眾事務的目的都是要服務別人,也可以說是看不慣身邊所發生的事情,要站出來為自己以及身邊的爭取權利,我相信每個人一開始都是這單純的目的。既然大家的目的都是一樣的,那又為什麼會產生爭執呢?前先天某院學生會會長對校學生會提出質疑,學生會的學長們馬上拿出繁雜的法條出來教訓人,我認為學長說的的確很有道理,某會長的確有可以思考的部分,但在他說去看看「大學法」再來討論之後就讓我傻眼了,為了要服務大家,就非得看過大學法才有資格討論?難道有顆願意為人服務的心還不夠嗎?我認為這種要求似乎有些過於嚴苛了,但是也很矛盾,想要做什麼事就要先了解他的遊戲規則似乎也是天經地義的。但再看看這複雜的遊戲規則又是為了什麼而訂的,我相信一開始也是為了保護所有的人,讓我們在爭取權益時更有力量,而現今民主社會訂定明確的法規也是絕對必要的。但過了那麼長的時間,這些人是不是還記得原本的想法呢?又或者其實是在維護「自己」權益,當我們整天在研究法規的同時,是不是也離原本的自己越來越遠了實在搞不懂,複雜的條文不但阻擋了新血的加入,不是也讓自己更加的容易迷失。還是說這就是民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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